法制网讯 记者朱磊 记者日前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由该局负责起草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条例》目前已渐趋成熟,拟近期正 式上报国务院。 据了解,《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条例》被列入国务院2006年立法计划,经过认真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和多次修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已基本完成起草工作。计划在进一步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善送审稿,并于近期上报国务院。该条例旨在加强对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促进合理用药。 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公布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还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店及医药卫生从业人员违反条例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予以了明确。 |